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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机构设置
处室职责
领导成员
 
  处室职责
  拉西瓦建设分公司各处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分公司对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督促检查上级和分公司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日常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日常工作。
6、负责分公司公文管理工作。
7、负责分公司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及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分公司信息调研和材料收集工作。
9、负责分公司局域网运行管理工作。
10、负责工程建设及分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分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上报工作。
12、负责分公司印信管理工作。
13、负责分公司保密工作。
14、负责场区综合治理、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工作。
15、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
16、负责分公司审计、监察、纪检工作。
17、负责分公司厂务公开工作。
18、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工作。
19、负责分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20、负责分公司党群、女工、团青工作。
21、负责分公司工会日常工作。
22、负责分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3、负责分公司宣传及《拉西瓦建设》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
24、负责分公司来信来访工作。
25、负责分公司接待及组织承办各类大型会议工作。
26、负责分公司后勤服务工作。
27、负责分公司生活区物业管理工作。
28、负责分公司车辆管理工作。
29、负责生活区内通讯管理工作。
30、负责分公司各类报刊、杂志的管理及信件的收发工作。
31、负责各类专业会议会务工作。
32、负责分公司史志、大事记的记录及编撰工作。
33、负责分公司会议室、公共活动场馆及其设备的管理工作。
34、负责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程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中电投集团公司和黄河水电公司有关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科技、招标、工程验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等;
2、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科技、招标、工程验收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的编制、执行;
3、依据合同规定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的现场控制管理;负责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各合同标段之间的协调工作;
4、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管理文件的日常处理;负责组织工程管理相关例会及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5、负责分公司各项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里程碑节点、总进度、年进度计划、招标计划、供图计划、设备采购计划、甲供材料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6、负责组织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查、交底以及现场落实工作;
7、负责组织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图纸的会审、发放;
8、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并对竣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负责;
9、负责分公司工程简报等汇总上报工作;
10、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月度结算报表工程量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预付款、缺陷处理费、质保金等付款申请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工程及金属结构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变更项目的立项及工程量的审核和非招标项目的委托工作;
14、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科研、设计优化的管理工作;
15、组织参加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专家咨询会和审查会;
16、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设计管理和考核工作;
17、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监理、设备监造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18、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进度考核工作,配合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考核工作;
19、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负责招标管理工作,参加合同谈判工作;
20、参加黄河水电公司组织的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工作;
21、负责组织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的验收工作,配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单项(位)工程验收、电站建设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编写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22、负责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设备管理工作;
23、负责土建设计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24、负责分公司测量中心的管理工作;
25、负责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
26、参加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方案的审查,负责防洪度汛项目的实施工作;
27、配合参加工程保险索赔工作;
28、配合参加分公司土建、环保水保及金属结构工程建设项目达标投产、质量巡视、安全评估等自检工作;
29、完成分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机电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机关和分公司有关机电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等;
2、负责分公司机电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科技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的编制、执行;
3、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4、组织或参加机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出厂试验、出厂验收;
5、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仓储管理工作;
6、负责机电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管理;
7、负责机电工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定、交底工作;
8、做好机电工程建设项目达标投产、质量巡视、安全评估等自检工作;
9、负责施工供电、供水、通讯的管理和运行单位的考核,用电、用水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机电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并对竣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负责;
11、负责机电设备付款申请、机电工程计量及月度结算报表工程量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分公司所供机电安装、施工供电、供水、通讯等材料计划的审核工作;
13、负责工程简报机电安装部分的编制工作;
14、负责机电设备库月度报表的审核工作;
15、审核并承办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供电、施工供水工程等项目变更立项工作;
16、负责分公司机电工程科研、设计优化工作及参与、承办分公司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和审查会;
17、负责机电安装监理、设备监造、机电安装等承包商的管理及进度、质量的考核工作;
18、负责机电设计管理和考核工作;
19、负责机电设计监理的日常工作;
20、负责缆机设备管理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21、参与黄河水电公司组织的招标工作;
22、负责分公司机电工程、设备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审定和编制工作、招标工作及技术部分的合同谈判;
23、组织分公司机电工程的验收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组织单项(位)工程验收、电站建设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24、参与保险索赔工作;
25、归口管理机电工程的消防工作;
26、完成分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计划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中电投集团公司和黄河水电公司有关基建投资计划、征地、移民、合同、造价、结算、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等;
2、负责分公司基建投资计划、征地、移民、合同、造价、结算、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的编制、执行;
3、负责编制、上报分公司年度、季度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包括建议计划和调整计划。
4、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移民工作;
5、负责分公司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参加黄河水电公司及分公司组织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工作。
6、负责组织由分公司招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参加黄河水电公司招标项目的合同谈判;
7、负责分公司工程经济管理文件的日常处理;负责组织工程经济管理相关例会及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8、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项目费用的审查、上报和批复;
9、负责分公司小型基建项目的费用审查和合同签订;
10、负责分公司职权范围内(包括黄河水电公司授权委托项目)合同的签订;
11、负责分公司工程项目的结算报表、付款申请等价款审核、结算工作;
12、负责分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统计工作;
13、负责组织分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14、负责组织分公司经济活动分析材料的汇总编写、上报;组织召开分公司工程建设经济活动分析会;
15、负责分公司各合同项目工程甲供材料的统计分析工作;
16、负责分公司各合同项目工程甲供材料价差测算及摊销;
17、负责组织分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合同项目的审计工作;
18、参加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9、配合参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保险理赔工作;
20、完成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机关和分公司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等;
2、负责分公司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的编制、执行;
3、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贯彻落实电站建设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理念、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5、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电站防汛组织保证体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
6、督促检查工程建设中重大危险源(点)的辨识与控制;
7、管理试验中心的工作;
8、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教育与法制教育工作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持证情况;
9、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外协队合同签订、取得“六证”、现场上岗证的佩戴和员工工资发放情况;
10、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取证情况;
11、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12、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质量技术措施、安全文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13、督促检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两委会工作例会及质量、安全考核通报会;
15、组织工程建设达标投产、质量巡视的考核自检及安全评估自评工作,配合上级进行工程质量巡视和达标投产复检、防汛检查、安全评估、各类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
16、建立并按期移交电站建设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汛工作档案;
17、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参建单位与外协队劳资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8、负责各类工程保险索赔日常工作;
19、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和交底工作;
20、负责编制防汛、地震的应急预案;
21、监督检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整改;
22、完成分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处职责  

1、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加强会计电算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自觉遵守、维护国家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要求公司各部门、人员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
3、加强国家财经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核算及管理水平,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政策水平。
4、强化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正确运用会计技能,认真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月年及时报账,全面完成财务核算的各项工作。
5、依据公司批准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认真编制财务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公司核准的各项财务指标计划。
6、及时申报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公司的规定,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做好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
7、加强与计划、机电、工程等有关专业部门的业务联系。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审订经济合同。
8、准确、及时披露会计信息,按时编制及报送各类会计报表。
9、按规定对基建工程决算(结算)进行审核,协助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期等控制工作,认真做好单位、单项工程的财务结算,及时收集财务信息资料,按国家规范做好水电站财务竣工决算的工作。
10、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个人利益的分配原则,正确核算职工工资和工资附加,做好职工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核算工作。
11、按照国家《档案法》规定,及时做好财务档案的立卷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按照要求及时移交。
12、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做好财产清查管理工作。
13、配合上级机关、工商、税务、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14、按照《会计法》规定,正确核算关联方交易业务。
15、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制定各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6、负责成套设备成本核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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